看見新聞上有雷曼兄弟的投資者對記者抱怨,大意是說他作為一個小投資者,根本什麼都不懂,所以證監會有責任保障他們。正在喝茶的我聽完差點噴出來,這是什麼屁話?作為投資者如果連自己買的東西風險如何條款如何都不搞清楚,何不索性把錢帶到澳門去轟轟烈烈賭一場。
我不是幸災樂禍,事實上雷曼兄弟事件的確有點出人意表,甚至傳聞亞洲股神也損失了好幾十億。血汗錢一夜之間化為烏有,對任何人來說都很難受,但是動輒就要政府打救也有點離譜吧?我本來計畫好要趁這次金融海嘯發小財的計劃就是被那些多管閒事的政府搞砸了!幸好我還沒把錢投進去,不然肯定虧死我!
一個自由經濟是不容許有形的手來左右的,這次金融海嘯的始作俑者根本就是美國政府,如果當年不是美國政府左右地產市場就不會有地產泡沫,也不會有次按,更不會有今天的雷曼兄弟事件。到了現在市場開始要自我調整時,政府又出手來干預,令投資者對市場根本無從捉摸。
好,氣話說到此。很早我已覺得世界上沒有人能夠比自己更加瞭解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所以我一直抗拒買基金。我認為基金經理之所以看起來厲害,其實主要原因是他們的投資組合動輒上千萬,根據經濟學理論,本金越多所承受的風險會越低,所以小投資者用一點資本便可享受大額本金所帶來的效益。其次基金經理可以選擇的投資工具很多,如果小投資者想投資某些區域或工具的話,投資成本可能會很高,相反投資基金的話則可以與其他人一同灘分成本。再者基金經理手下的員工可以全天候守著不同的市場作出及時買賣,各位打工仔又何來有那麼多時間呢?因此我從來都不覺得基金經理的能力會比我強多少。
不過基金經理可以成為基金經理當然有他們的過人之處,但是他們旗下的投資者少則幾百多則上萬,何來有時間慢慢了解每位客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呢?
說回雷曼兄弟事件,早在半年前美國已經傳出其負面消息,雖然未經證實,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如果投資者關心自己的血汗錢,其實應有充足時間撤回資金。雖然撤資必有損失,但總比清盤後所得多得多。至於那些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投資組合與雷曼兄弟有關者,就只能怪自己不好好看清楚條款細則了。
其實早在雷曼兄弟倒閉之前我就有看到新聞哇哇哇有說了,不過幸好的事我沒有多的錢能投資啦
ReplyDelete版主回覆:(09/24/2008 10:35:12 AM)
對亞,就這麼給虧了還不如把錢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