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3, 2010

無題之十八

隔壁部門的頭頭是個食客,對於「吃」毫不吝嗇,加上好客,連我這個新人都沾了不少光!
我吃過兩頓他請客的飯,用的都是鮑魚花膠等昂貴食材,而且還都是隱世好餐廳,功夫很到家。
據我觀察,這位公司的開國元老對我印象不錯。
不過他為人深沉,不容易探到他的心思,所以我還得好好努力。
將來我想調到他的部門,能夠從他身上學到一點東西,必定終身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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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
上司問我:你來了不到一個月,吃了多少次蛋糕?
我想了想,答到:吃了四次,還有幾頓免費的飯。(都是貴死人的餐廳!)
上司接著說:你運氣真不錯。
我說:是呀,我命中有口福。可惜錯過了你們的聖誕大餐。(據說請私房菜廚師到公司烹調)
上司說:不要太貪心。其實當時你已經可以上班,不過你來不了。(一個月通知)
我回答:我也想來,在舊公司最後一個月很痛苦。忙得我要死。
上司又講道:你反正都走了,大可以什麽都不管。沒必要那麼盡力。
我笑了笑,說:怎能如此不負責任?難道你想我將來這樣對你嗎?

上司笑得很尷尬,真是個白痴!